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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
各有关参赛单位:
为落实唐山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检验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展示专业教师和学生的精神风貌,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唐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安市技师学院)
协办单位:河北慧网科技有限公司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赛安排
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6月23日
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3日07:00-08:00
地点: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求真报告厅
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3日09:20-12:20
地点: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参赛对象
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含技工类学校)。参赛选手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参加比赛。
组队要求
本赛项为团队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限报1队。每支参赛队3名参赛选手,指导老师1-2名。参赛学生参赛时需要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参赛学生学籍信息(参赛学生学籍信息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校、身份证号码、学籍号码等)。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学生证和身份证)后确定,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且追回有关荣誉证书。
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一)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须按各相关项目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赛场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进入赛场,须佩带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相关项目的比赛要求。
(四)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五)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六)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
(七)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大赛内容与规则
详见附件1《2024年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赛项规程》
参赛须知
(一)各参赛学校请于2024年6月23日18:00前登陆网站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OkYQ2LS.aspx#。
(二)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六)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本环节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陈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五)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六)竞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联系方式
承办校联系人:曹老师 15131581912
马老师 15232788156
技术支持: 袁非凡 19933021363 (同微信)
张亚来 17743912844 (同微信)
附件:2024年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赛项规程
唐山市教育局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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