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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
各有关参赛单位:
为落实唐山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检验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展示专业教师和学生的精神风貌,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唐山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企业财务数智化应用技能”赛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唐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唐山市丰润区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与平台
时间:报名截止6月23日
网址:https://www.wjx.cn/vm/OkYQ2LS.aspx#
参赛选手:2021级学生不得参赛,且2025年7月前在籍。
2.报到及领队说明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0日15:00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3.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1日
企业日常涉税业务处理 9:00-12:00
智能化财务应用 14:00-16:00
地点:丰润区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图文信息楼509机房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太平路以东、同庆道以北、动车城区域内。
4.比赛结果公示时间
于比赛结束后3 日内在官网公布成绩。
5.报到流程
(1)领队及指导老师提交参赛选手基本信息回执、选手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在一页纸上)、学籍网上的学籍表复印件、选手保单复印件等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2)领取赛项指南、参赛选手证等资料。
(3) 比赛专用QQ 群573822925 ,每所学校选1 名领队老师入群 , 入群时请写明单位 、姓名 , 入群后请修改群名片 为 “ 学校+姓名 ”,不接受学生入群 , 大赛相关信息 , 将在 QQ 群内及时进行通知 ,请及时关注群通知消息。
(4)领队教师请按时参加赛项说明会,抽取本校学生参赛号。
三、竞赛内容
1.企业日常涉税业务处理
竞赛案例模拟一家中小型制造企业一个月的完整经济业务,按照现行税法和税收相关法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完成税务相关工作。竞赛内容为企业日常业务,竞赛过程涉及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办理、增值税发票填开、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认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与附加税费计算、印花税计算与申报、房产税计算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与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申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涉税业务核算与账务处理等。所有竞赛内容均由个人单独处理,要求参赛选手在竞赛平台内操作完成,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
2.智能化财务应用
每支队伍3名参赛选手根据竞赛要求各自分别完成所有 的业务处理。该环节考察参赛选手财务机器人应用内容,主 要包括“智能化时代财会人员职业素养、财务机器人业务处 理原理和财务机器人智能记账处理技能”三方面。具体涵盖 了新技术对未来财务的影响识知、人工智能技术在财务领域 的应用认知、RPA 技术在财务领域的应用认知、财务机器人 的业务处理原理认知、采购业务智能记账、生产业务智能记账、销售业务智能记账、费用业务智能记账、往来业务智能记账和电子数据智能记账等内容。
四 、参赛对象与组队方式
参赛选手必须是河北省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2021级学生不得参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籍网上的学籍证表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
竞赛为团体赛。每个学校限报1支参赛队(职教中心、技工双挂牌的可以报2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五、奖项设置
1.团体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 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获得团体奖的参赛队队员获相应等级的奖项。
2.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 、参赛须知
1.请各参赛院校务必于2024年6月23日前在https://www.wjx.cn/vm/OkYQ2LS.aspx#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指导教师和学生参赛信息,填报参赛教师信息。比赛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务必于6 月23 日前将附件1(回执表)、附件2(选手报名表)电子版打包(注明参赛院校)发至邮箱3061510535@qq.com;并于报到日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附件1、附件2 交至承办单位。
2.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 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 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3.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 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4. 报到时须提交参赛选手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面印在同一页,加盖学校公章);
(2)学籍网上的学籍表2份(A4纸,加盖学校公章);
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
5.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 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6.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有效身份证、学籍表参加竞赛,并注意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7.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8.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听从裁判员指令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举手示意,裁判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但选手不 得对业务技能相关知识和操作询问裁判人员。如遇设备或软 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 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 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9.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 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0.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11.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 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2. 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比赛期间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 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本环节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 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 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 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陈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亲笔签名。非纸质文字申诉不予受理。
3.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赛项仲裁工作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5.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6.竞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主任 15175600916(微信同)
附件4:2024年唐山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企业财务数智化应用技能大赛赛项规程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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