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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教师选、培、管、用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思想引领,打造品德高尚之师。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养培训重要内容,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年度培训,提升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出台健全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近5万名教师完成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活动,组织入职宣誓、优秀教师宣讲等,选聘21名“大思政课”实践指导教师,利用具有区域特色的侨台工作等建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盟。举办“尊师主题月”活动,评选百名“师德标兵”,着力展示教师风采,10部作品入选教师风采短视频优胜作品。开展“吾师”主题教师先进事迹系列宣传,讲好“师德故事”。
推动机制创新,打造示范引领之师。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及校长任职资格制改革,实行校长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4个职级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激发校长干事创业热情。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党组织把方向、作决策、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深化全国东西部教育对口帮扶交流,组织全市93所学校与西部省份的131所学校开展结对帮扶,选派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西藏、宁夏、新疆、重庆支教,促进东西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助力山海协作区域协调发展,签订《新时代山海协作协议书》,成立“山海协作教育共同体”,努力打造新时代“特区+老区”山海协作典范。实现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100%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或教育共同体,组织名师名校长跨区域带教和校际交流,近三年送培送教下乡3965节。选派市特级教师协会45位名师指导区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行动,评选特级校长16名、一级校长66名,建设名校长工作室17个、名师工作室116个,每个工作室承担30名左右骨干教师培养和农村教师培训任务,并定点帮扶农村校、薄弱校教研组,形成良好的“头雁效应”。
优化培养体系,打造敬业精业之师。畅通教师成长路径,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建立新教师集中岗前培训制度,落实青年教师入职后五年成长支持和激励办法,搭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和“新任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带头人—专家型班主任”的成长路径。建设50所教师发展示范校,总结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教师发展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激励全市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依托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智慧研修平台,推广智慧“教、学、研、评”应用,支持教师线上学习、资源共享、课题管理及培训。目前中小幼教师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1人、正高级教师125人、特级教师192人。入选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获得一等奖2项。2023年,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等级为优秀。
完善引才用才,打造活力充沛之师。加大引才力度,保障高质量教育教学需要,近三年累计招录教师8239名。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依托“青鹭英才优培行动”,吸引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来厦任教,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学专任教师数量比三年前提高7%。创新“兵教融合”模式,培养退役军人教师,打通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通道。探索在校非公费师范生入伍退役后转公费师范生制度,厦门生源就读部属6所及省属3所师范类高校,在校期间参军并退役复学后,经申请可纳入公费师范生培养,毕业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直接安置至中小学任教。吸引台湾教师来厦任教,允许持有台湾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台胞参加厦门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场考试。
提高待遇保障,打造受人尊崇之师。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以教育教学实绩和能力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把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区教育局,委托8所直属学校开展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创设“优师特聘岗”,解决部分特殊高层次人才岗位聘任瓶颈。优化“银发计划”,扩大学校招募自主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2名银发教师。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编制均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核编,保障工资待遇标准一致。健全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优化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向班主任、一线教师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教师褒奖体系,启动评选厦门市“教育世家”。实施教师心理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不断增强教师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