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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8-29 18:13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院校(园):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庆祝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教师节主题

2018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在节庆活动中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典型,进一步健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制度规范,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要全面聚焦提升干部教师修养、增强教书育人能力,引导和推动广大干部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建设一只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学习型、创新型新时代干部教师队伍。

二、教师节期间市级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教育思想、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奖活动。

(二)教师节前邀请市领导看望慰问基层优秀教师代表。

(三)9月7日上午召开全市庆祝教师节大会。

(四)9月10日晚组织开展全市“为教师亮灯”活动。

(五)组织广大干部教师收看教师题材优秀影片《李保国》。

(六)组织唐山市“做好教师”师德风采演讲比赛,承办省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演讲比赛北部赛区选拔赛。

(七)组织开展“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推荐活动。

(八)评选表彰2018年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

(九)评选表彰唐山市“十佳教师”、“百名师德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

(十)组织“做好教师”征文评选活动,在《唐山晚报》开辟专栏刊登优秀征文;编印《唐山教育》争做“好教师”专刊,宣传优秀教师事迹;出版我市教师优秀征文专辑《做教师真好》。

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教师节主题,全面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单位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教师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今年教师节活动的总体安排,深入实际开展活动。要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全面反映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

(二)自下而上层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教育思想、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奖活动。按照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印发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教育思想,争做“四有”好教师活动意见》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层层开展征文评选活动,局长、书记、院长、校(园)长、名师、骨干教师要带头撰写。每个单位至少上交10份优秀征文,其中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县(市)区局长、市直院校(园)主要负责人每人必须上交1篇。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奖,并编印《唐山教育》杂志专刊,刊登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教育局长、市直院校(园)主要负责人和名师、骨干教师的征文。

(三)加强宣传工作,展示教师良好形象。各单位要自下而上扎实做好省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暨师德风采演讲比赛、省教育厅“美丽河北·最美教师”和“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评选、市教育局“做好教师”征文评选等活动,层层表彰优秀教师,通过一系列活动,树立新典型、培育新形象。要精心设计教师节新闻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媒体,突出宣传今年当选的“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市“十佳教师”、市“百名师德标兵”、市“百名优秀班主任”、市名师的优秀事迹,大力宣传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的新形象、新风貌,培育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示我市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四)积极创造条件,开展2018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冀教师处函〔2018〕18号)文件要求,把开展2018年教师节“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做为各单位庆祝今年教师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协调,主动联系本地地标建筑管理部门积极参与,遵循公益性、自愿性原则,号召各有关方面无偿、自愿参与。同时手机微信端“为教师亮灯”程序也将于今年教师节前夕正式上线,请配合支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五)落实惠师政策,积极为一线教师和困难教师送关怀送温暖。各单位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惠师政策落到实处。要带着对教师的深厚感情,走进学校、走近教师,开展教师队伍建设调研,了解教师的所急所想,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尤其是农村一线教师、离退休教师、贫困教师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提高教师地位、保障教师待遇、促进教师成长等方面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实实在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六)大力推进、依法管理中小学教职员工综合保障保险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职员工综合保障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师处函〔2018〕12号)文件要求,全方位做好教职员工综合保障保险方案的推动、宣传和组织投保工作,努力做到应报尽保。要落实具体承办机构、人员和投保经费,投保经费从学校工会经费或其他公用经费中支付,不得向个人收取。

(七)坚持简朴原则,求真务实开展活动。各单位要本着隆重、简朴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庆祝活动。要主动将教师节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要将教师节的重大意义、活动安排等内容及时宣传传播,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和群众参与,赢得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师字〔2018〕14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冀教师处函〔2018〕18号)、《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职员工综合保障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师处函〔2018〕12号)三个文件可在邮箱shijiaochu@126.com下载,密码:sjc123456。

上述各项活动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①征文;②“为教师亮灯”活动的资料,包括视频、图片、文字、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③中小学教职员工综合保障保险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联系人及工作进展情况等,务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邮箱:ts20161010@163.com,联系人:任松林,电话:2801160。

                                                       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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