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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正值高考录取,新大学生即将迈入校园,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7月18日召开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媒体吹风会上获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和在校学习,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三个渠道提供资助。同时,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从2019年起,河北实施若干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新政策。快随小布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和在校学习,河北具体资助措施 ↓↓↓
01
可以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的路费资助。
02
可以申请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在高考结束后,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或向毕业学校申请,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标准为2000-3000元。
03
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省在114个县区开办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余县区可以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到学校报到后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主要包括“绿色通道”入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等,也可以参加勤工助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报酬。
高校资助政策具体内容 ↓↓↓
一、确保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一)实施大学新生救助政策
实行一次性救助
2018年8月,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 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
一次性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如何申请救助
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救助,今年省教育厅开发了“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只需要填报基本信息、录取学校和申请理由。
如何审核申请
目前,各县都成立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具体对提出救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金额。审核时需大学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复印件。
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
审核确定的救助名单,在户籍所在村(街道办事处)公示5天,救助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
(二)开展高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开始,我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重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赴高校的交通费。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毕业高中学校申请,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
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由两种,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省农村信用联社承办。
主要政策(申请额度)是: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不上浮。目前,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热线电话已全面开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全面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全面启动。为方便学生便捷办理助学贷款,2019年我省国开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了高中毕业学生预申请方式,凡在校期间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今年我省推行合同电子化、错峰受理、分散受理、手机及网上预约办理等方式,学生从申请、审核到合同签订都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采取“一站式”服务。
学生资助热线已开通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7月15日全面开通。为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每年暑期我省都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今年省教育厅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号码是0311—66005723、66005730,同时各高校也开通了咨询电话,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来电咨询。
(四)高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针对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特殊情况,我省所有高校全部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
二、确保高校学生完成学业
(一)实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向就读高校提交资助申请表,以及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学生就可以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后,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允许“先收后返”。
(二)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挡,即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同时享受,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享受到9000元。
(四)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
(五)加大校内资助力度
2018年,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学费)中按比例及时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书费)、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学生大家访、资助育人和宣传、就业帮扶、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以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学生相关支出。
各学校要足额提取并足额使用,不得只提不用或多提少支。各高校通过校内减免学费、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和提供生活补助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对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2019年起,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新政策 ↓↓↓
今年,我省出台《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30条,明确了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政策举措。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近年来我省也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面向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
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是实施公办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助学金政策。
三是实施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
从2019年起,
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又有一些新政策,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
01
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19年起,全国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02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
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由3%提高到3.3%,提高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03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由20%提高到22%,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04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来源:河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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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高考录取,新大学生即将迈入校园,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7月18日召开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媒体吹风会上获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和在校学习,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三个渠道提供资助。同时,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从2019年起,河北实施若干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新政策。快随小布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和在校学习,河北具体资助措施 ↓↓↓
01
可以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的路费资助。
02
可以申请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在高考结束后,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或向毕业学校申请,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标准为2000-3000元。
03
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省在114个县区开办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余县区可以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到学校报到后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主要包括“绿色通道”入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等,也可以参加勤工助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报酬。
高校资助政策具体内容 ↓↓↓
一、确保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一)实施大学新生救助政策
实行一次性救助
2018年8月,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 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
一次性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如何申请救助
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救助,今年省教育厅开发了“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只需要填报基本信息、录取学校和申请理由。
如何审核申请
目前,各县都成立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具体对提出救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金额。审核时需大学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复印件。
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
审核确定的救助名单,在户籍所在村(街道办事处)公示5天,救助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
(二)开展高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开始,我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重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赴高校的交通费。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毕业高中学校申请,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
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由两种,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省农村信用联社承办。
主要政策(申请额度)是: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不上浮。目前,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热线电话已全面开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全面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全面启动。为方便学生便捷办理助学贷款,2019年我省国开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了高中毕业学生预申请方式,凡在校期间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今年我省推行合同电子化、错峰受理、分散受理、手机及网上预约办理等方式,学生从申请、审核到合同签订都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采取“一站式”服务。
学生资助热线已开通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7月15日全面开通。为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每年暑期我省都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今年省教育厅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号码是0311—66005723、66005730,同时各高校也开通了咨询电话,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来电咨询。
(四)高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针对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特殊情况,我省所有高校全部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
二、确保高校学生完成学业
(一)实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向就读高校提交资助申请表,以及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学生就可以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后,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允许“先收后返”。
(二)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挡,即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同时享受,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享受到9000元。
(四)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
(五)加大校内资助力度
2018年,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学费)中按比例及时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书费)、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学生大家访、资助育人和宣传、就业帮扶、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以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学生相关支出。
各学校要足额提取并足额使用,不得只提不用或多提少支。各高校通过校内减免学费、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和提供生活补助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对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2019年起,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新政策 ↓↓↓
今年,我省出台《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30条,明确了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政策举措。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近年来我省也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面向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
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是实施公办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助学金政策。
三是实施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
从2019年起,
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又有一些新政策,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
01
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19年起,全国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02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
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由3%提高到3.3%,提高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03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由20%提高到22%,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04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来源:河北发布
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