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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把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来抓,强化政策供给,拓展岗位资源,深化教育引导,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优化工作机制,系统谋划推进。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高校开展调研,与青年学生座谈交流就业创业,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成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发挥28个部门(单位)和教育系统12个成员单位的作用,定期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专班工作推动会,确保有关任务扎实推进。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围绕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完善就业育人工作体系、提升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优化就业去向监测评价、强化就业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制定30项促就业政策举措,合力推动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和政策性岗位招录落实,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保障。
深入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推进“万企进校园计划”,开展“津英就业”系列招聘会,举办分层次、分专业、分行业的市级招聘活动55场、提供岗位12.28万个,指导高校组织各类校园招聘活动1万余场、提供岗位120.4万余个,多频次、精细化将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推送至每一位毕业生。深化访企拓岗,落实“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全市高校书记校长、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院系走访企业挖掘优质岗位资源,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累计走访用人单位5100家,开拓岗位4.2万个。建好用好数字平台,搭建天津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对接,促进国家级、市级、校级就业平台相互贯通,努力实现用人单位与学生的高效互选、智能匹配,提供招聘活动参加、岗位信息发布、简历投递与收取、云宣讲、视频面试、网上签约等智慧化、全流程服务。
深化教育引导,树立科学观念。强化就业思政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将就业育人融入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把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作为着力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开展“不负韶华书写华章 挺膺担当圆梦基层”等就业教育系列活动,举办“我和我求学的城市”爱津留津系列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全市各高校累计开展就业育人主题系列活动3100余场。编印《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观教育工作典型案例集》,推广就业观教育典型案例100项,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创新育人形式,先后录制发布11期“津城企业探店”微视频,引导毕业生积极投身中小企业及基层岗位干事创业。
加强指导帮扶,提升就业能力。加强政策宣传,出台《天津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清单》,大力宣传就业利好政策,指导各高校发布相关主题网络视频865个,开展相关主题活动2800余场,覆盖学生44.7万人次。强化就业指导,举办天津市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引导大学生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组织“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实施“爱津城·强技能·促就业”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对就业困难、低收入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等重点群体毕业生,提供精细就业指导和精准岗位推荐,落实“三个优先”,为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组织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2024年寒假期间对重点群体学生,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努力解决毕业生实际困难,全市高校面向重点群体学生累计给予经济援助39.12万元,开展心理疏导1.5万余次,进行家校联动1.4万余次,推荐就业岗位9万余个。
完善招培就联动,促进供需匹配。印发《关于优化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八项举措》,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毕业去向落实率、办学情况达标等作为基本依据,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编制《天津市普通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要求高校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我评估,科学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规划,增进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性,不断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健全课程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微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高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毕业生能力提升需要,开设“微专业”课程300门,认定天津市高校就业创业“金课”10门。搭建“握手通道”,在市级就业平台开发企业服务模块,方便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专业情况、课程内容、培养方案进行查询,并对各高校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进行反馈。高校可以结合系统数据库反馈的企业需求形成行业分析数据,适时调整培养方案,不断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用好考核评价,压实就业责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评价,将重点领域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作为就业质量考核评价重要指标,认定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各高校广泛进行宣传。落实红黄牌提示制度,印发《关于反馈近三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点的通知》,督促高校及时裁撤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从高等教育供给侧入手,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强化高校主体责任,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激励考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促就业工作合力。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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