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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1-15 17:34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现将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春季招生工作

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路北区、路南区的职业学校,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春季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其他县(市)区可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停止春季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的年度和办法。县(市)区职业学校仍然保留春季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的,要在春季入学后,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教学任务,增加职业体验课程,但春季学期不得计算为职业学校的在校时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取消春季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的时间,与所在的县区同步。

未停止春季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的职业学校,不得到已经停止春季招生的县区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

二、规范职业学校的录取和注册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应为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其中,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且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考试院统一录取;其它专业录取新生,实行计划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属于普通中专的,需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属于职业中专的,直接办理注册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的网上注册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20日。纸质注册的时间为10月中下旬,各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时,需携带《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或市考试院《新生录取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相关专业的批准文件,新生注册数据库电子信息和新生电子图像信息等。

三、严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管理

1、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提出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制定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要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管理,从制订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填报志愿、录取等方面,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各县(市)区职业学校是否停止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的意见,要在20181210日前报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处。暂时不停止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的县(市)区,要将2019年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同时报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处审核。

2、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挂帅,普教、职教相关科室及职教中心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完善的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教育局各科室、职教中心及各初中学校的责任,确保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3、做好毕业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学生填报志愿的管理,要动员不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就读职业学校。要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要为具备招生资质的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提供统一宣传、公平竞争的平台,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初中毕业生较多的县(市)区,在满足本地职业学校招生的同时,要积极动员本地学生报考市属或其他县区的职业学校。

四、做好取消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后的相关工作

1、切实做好初中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9年级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是学生流失高峰期的实际,加强对初中学校的管理。指导初中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面向全体学生抓好教育教学;明确初中校长是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压实责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全体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要完善对初中学校的评价办法,将控辍保学情况和动员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的情况,列入对初中学校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市教育局将依据学籍系统7年级学校人数、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到职业学校(含到本县区以外职业学校)就读人数,对县(市)区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2、强化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和服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职业教育展示周宣传月、校园开放日和职业教育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宣传行行出状元,宣传技能型人才同样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毕业生就业形势,指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求学观和择业观,让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的招生、助学政策等。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要通过各种方式,确保取消春季招收9年级分流学生后,职业学校招生数量不减少。

3、积极开展初中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各县(市)区要探索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衔接机制,渗透职业教育因素,支持引导初中学校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可由县(区)职教中心负责本地初中学校学生职业体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教学或指导,并向中小学开放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职业体验教育。

四、切实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和吸引力

1、做好专业调整,优化专业设置。职业学校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需要和就业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要取消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不紧密、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巩固和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积极增设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要求,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新专业。要继续实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制度,各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要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方可招生。

2、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办学质量。坚持育人导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的各环节,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际,深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要加强职业学校常规管理,严格管理制度,树立职业学校的良好形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注重汲取企业文化的优秀成分,发挥文化、环境育人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的独特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社团活动,让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发展一项兴趣爱好、参加一项竞赛竞技、参与一项志愿服务、展示一项才艺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创新培养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实施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等合作模式,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内容先进、动态调整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能力培养,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和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4、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师生素质。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企业实践和教学技能大赛,加强教育科研,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职业素质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并重,构建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职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加强实践能力教学,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工匠精神的学生。

 

唐山市教育局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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